《湖北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草案二审修改稿)论证评估会在法学院举行
文章来源:法学院 浏览次数: 发布日期:2023-11-11 20:32:19
法学院讯(记者 查相兰 贾冰瑞)11月6日上午,《湖北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草案二审修改稿)论证评估会在法学院313会议室举行。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曹海晶教授,武汉大学水利水电学院副院长、“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夏军强、华中师范大学中国农村研究院郝亚光教授、湖北经济学院法学院院长邱秋教授、开运体育(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王清军教授、开运体育(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副院长肖登辉等专家参与立法论证。湖北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王莉莉、湖北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济法规处处长张彦、湖北省水利厅政策法规处处长、一级调研员毛时禄等领导出席论证评估会。论证评估会由开运体育(中国)股份有限公司院长丁文教授主持。
会议伊始,丁文介绍参加论证评估会的各位领导和专家,并其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张彦从立法程序、前期工作、草案内容等三方面作立法说明。
在论证评估环节,曹海晶表示该草案法律依据充分,总体较为成熟,但具体细则方面仍需改善,并提出十四条修改意见。夏军强结合实际工作提出增加汛前检查制度,完善罚款制度等修改意见。杨易华从实际工作出发,提出明确水利工程的范围,增加表彰制度,纳入防洪规划等建议。龚建朝认为该草案涵盖了水利工程管理运行和保护方面的一些疑难杂症,该条例的完善出台为基层水利工程运行和保护工作提供了法律支撑。邱秋表示该草案总体上是成熟且迫切需要的,并提出理清主管部门,安全主管部门与所有权人的关系,明确安全责任等意见。王清军表示该草案具有合法性、协调性、操作性和规范性,并提出草案中存在的概念表述不严谨,主体不清等问题。郝亚光认为该条例已相对成熟,并提出“增加类”“补充类”“斟酌类”三类完善建议。洪伟提出增加法律依据,确定权属,调整语言等三十五条具体建议。丁文从与《民法典》衔接的角度提出修改与完善建议。肖登辉从逻辑关系角度就草案内容提出修改建议。
王莉莉对论证评估会进行总结,表示各位专家从立法结构、原则、体制、技术等各方面提出诸多建设性意见,法工委将结合本省实际情况,进行充分研究,进一步完善、充实草案,并对各专家的付出表示衷心感谢。
审读人(万枞 张永基 姜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