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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托师范优势 助力法学教育 | 我院举行全国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书记)论坛

文章来源:法学院 浏览次数: 发布日期:2023-06-25 19:56:18

法学院讯(通讯员 舒世佳 周梓萱)6月23日上午,华中师范大学恢复法学教育35周年庆典暨法学院校友会&法律行业校友联合会成立大会举行。下午,全国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论坛在逸夫国际会议中心二楼会议室隆重召开。论坛邀请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等8位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书记)担任主旨发言人,围绕“新时代师范大学法学教育面临的机遇和挑战”这一主题,从不同视角展开交流分享活动。论坛由开运体育(中国)股份有限公司院长丁文主持。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梁迎修回顾了师范大学举办法学教育的原因,提出要挖掘师范院校特色和优势,将法学学科与文理基础学科、教育学科等传统优势学科结合起来,利用优势学科底蕴并将其作为强大支撑,举办师范特色明显的法学教育。他表示,师范特色有利于提高法科学生的整体质量,发展法学教育,有利于提高大学服务社会的能力,最终能够促进师范类院校法学学科的发展。



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岑峨以法学教育同质化、法治人才培养方式陈旧单一等问题入手,提出解决问题需要从改变人才思维、改变人才培养思维入手。她梳理了华东师范大学在“法学+教育学”“法学+心理学”、涉外合规等法治人才培养方面的积极探索,提出需要结合学校定位和地域等因素,提出要加大复合型法律人才培养与涉外合规人才培养。



西南大学法学院院长叶金育以“师范大学法学特色发展与入流入圈规划”为主题,分享了西南大学法学院法学学科建设特色,包括特色课程、三层立体化研究生培养模式等。他表示师范大学举办法学教育需要处理好“特色发展”与“入流入圈”之间的平衡关系,提出可行路径在于“融入主流、作出特色”。并对如何推进学院研究团队建设提供了思考路径。



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肖北庚在全面回顾两办《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之后,提出师范大学创办法学教育面临特色不足、重视程度不够等困境,但师范大学举办法学学科也具有独特优势,比如综合素质较高,人文学科能够给法学提供智力支撑和理论滋养等,他认为需要加快完善法学教育体系,结合全面依法治国要求,不断更新传统法学内涵,并介绍了湖南师范大学在文化法学、国别法学方面的积极探索。针对师范大学法学教育的合作事宜,他认为可以在推进法律硕士专业认证、新形态教材以及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开展全面合作。



河南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于庆生结合河南师范大学法学学科的发展历程以及面临的困境后,指出只有交流互鉴才是破局之道。他提出建立全国师范大学法学院联盟,实现师资力量、管理方式、人才引进信息共建共享等一系列合作设想。



安徽师范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赵红围绕以“立足学院客观条件,探索融合发展之路”的主旨发言。她剖析了现有学科资源和未来发展方向结合的可行性,提出要在保留自身特色,充分发挥优势前提下,走学科融合之路,以促进法学教育发展。她还就该校新创建的纪检监察学作了简要介绍。



长江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周胜美以“找准学科定位、立足人才培养”进行主旨发言。他强调要注重法学学科的职业教育学科属性,遵循法学学科发展规律,分级分类举办法学教育。在这个过程中,应该处理好职业教育与通识教育、精英教育与大众教育之间的关系。



湖北师范大学经济管理与法学院副院长陈向军围绕“校地合作协同培养基层应用型法律人才”作了主题发言。他指出应当加强校地合作机制建设,在合作机制运行过程中,不仅要培养法治实践技能,更要培养具有法治思维、人文情怀的法科学生。



论坛交流过程中,9位法学院院长(书记)畅所欲言,就加强师范大学法学院在教学改革探索、法学研究、法治人才培养和教学科研资源共享等方面的交流达成了高度共识,并就创建全国师范大学法学院联盟可行性、必要性进行了初步论证。



(审读人:万枞 王清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