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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法学院2015年度学校志愿者服务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感动校园”年度人物评选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发布日期:2015-11-05 00:00:00

各团支部:

根据校团委《关于做好2015年度学校志愿服务暨社会实践表彰申报工作的通知》(团字【2015】14号)、《关于开展华中师范大学2015年“感动校园”年度人物评选工作的通知》(团字【2015】15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法学院团委工作实际情况,现将2015年度学校志愿者服务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感动校园”年度人物评选工作作如下安排:

一、 申报时间

请有意申报“感动校园”年度人物者于11月8日(周日)22:00前提交材料。有意申报志愿服务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者于11月12日(周四)12:00前提交材料,逾期视为放弃申报资格

二、 材料提交要求

(一)请申报“感动校园”年度人物者将电子版材料发至邮箱hsfxyxsgzbgs@163.com本科生纸质材料递交至分团委副书记刘倩处,联系方式13294139297。研究生纸质材料递交至研究生会分团副书记马兵处,联系方式13006348436。材料递交要求见《关于开展华中师范大学2015年“感动校园”年度人物评选工作的通知》(团字【2015】15号)文件。

(二)请申报志愿服务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者将电子版材料发至邮箱hsfxyxsgzbgs@163.com本科生纸质材料交至青年志愿者协会会长赵鹏宇处,联系方式13407120968。研究生纸质材料递交至研究生会分团副书记马兵处,联系方式13006348436。材料递交要求见《关于做好2015年度学校志愿服务暨社会实践表彰申报工作的通知》(团字【2015】14号)文件。

(三)请申报者递交的材料务必符合相关要求,纸质材料需与电子版(不得改变原表格式样)材料一致。否则,直接取消评选资格。

三、 评选

1. 学院根据递交材料情况组织评选工作,具体评选事宜另行通知。

2.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学院团委,联系电话67866108.

附件:文件.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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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