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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师生参加湖北省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2019年年会暨学术研讨会

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发布日期:2019-11-26 10:33:03

法学院讯(通讯员张馨月、黄升虹)2019年11月24日,我院副院长、湖北省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丁文教授,法硕中心主任文杰教授带领我院部分研究生赴湖北宜昌参加由湖北省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主办、三峡大学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承办、湖北立丰律师事务所及湖北三立律师事务所协办的湖北省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2019年年会暨学术研讨会。本次会议进行了湖北省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第八届理事会换届选举,并就“民法典编纂中各分编的疑难问题研究”议题展开深入而热烈的研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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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副院长、湖北省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丁文教授就“《民法典物权编》的亮点与不足”作了主题报告,并对物权编相关内容进行了深入解读。丁文教授认为,物权编编纂在坚持务实的指导思想、体现改革成果且回应现实需求、补充现有制度漏洞、扩展物权体系、改善营商环境等方面取得了重要成果。但也存在以下几点不足:如物权编仍存在制度缺失、物权变动二元模式存在改善空间、所有权制度尚需完善、宅基地改革不彻底等。法硕中心主任文杰教授作为与谈人,对丁文教授所做的报告进行了评议。此外,文杰教授也对三权分置中权利的定性、宅基地三权分置的立法回应等问题发表了自己的见解。

我院博士研究生冯义强就“我国农村土地流转资格审查制度的体系化构建——基于立法与司法的双重检视”进行了主题发言。他从立法与司法两个层面对土地流转中的资格权进行了系统论述,并就相关问题的完善提出了自己的建议。

我院师生积极参加此次年会,并取得了丰硕的成果。我院博士研究生冯义强的论文《论我国农村土地流转资格审查制度的体系化构建——基于立法与司法的双重检视》获得一等奖,硕士研究生刘冰洋的论文《个人信息处理中同意原则的困境与出路》、钟兴望的论文《我国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登记制度完善——以<土地承包法>第41条为切入点》、石昊天的论文《论“信用权”之立法选择》获得二等奖,硕士研究生刘梦梦的论文《我国违约金酌减规则适用范围及考量因素》、莫燃的论文《非举债人过度担责之防范——以夫妻共同债务承担为视角》、蔡文琦的论文《论绿色原则对人格权衍生利益的保护》、李晋霞的论文《论民法典人格编中隐私利用权的法律限制问题》获得三等奖,宋佳琦的论文《不安抗辩权与预期违约冲突与重构》、李亚轩的论文《论死者人格利益保护请求权的主体》、周雯雯的论文《民法中攻击性紧急避险研究——基于利己与利他的人性视角》、潘竹姣的论文《人格编中个人信息权保护研究》、姚舜禹的论文《担保权性质的再思考》获得优秀奖。